各相关认证企业: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修订了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动汽车用车载充电机和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三项认证规则,涉及的规则和小类见下表:
序号 |
认证小类 |
认证规则编号 |
认证规则中文名称 |
1 |
127001 |
CQC14-464232-2014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认证规则 |
2 |
127002 |
CQC14-464233-2014 |
电动汽车用车载充电机(含线缆控制盒ICCB)认证规则 |
3 |
127003 |
CQC14-464234-2014 |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认证规则 |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共同部分:
1) 增加一种认证模式:产品检验;
2) 证书有效期按照认证模式进行调整:模式1为一年有效期,模式2为长期有效;
3) 认证标志更改:将原标志中的“S&P&E”去除,即改为普通的CQC标志;
4) 根据标准对附件1的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进行了一些调整。
2、不同部分:
增加标准:
a) CQC14-464232-2014:增加NB/T 33008.1-2013《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b) CQC14-464233-2014:增加QC/T 895-2011《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GB 20044-2012《电气附件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PRCD)》
c) CQC14-464234-2014:增加NB/T 33008.2-2013《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自本通知发布日起,CQC产品一部开始使用新版认证规则受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上述三类产品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对于已获证书的产品,原有证书继续有效,也可以通过变更申请的方式变更认证规则,并依据新增标准进行补充试验,试验合格后换发新版规则证书。
具体事宜请与产品一部工程师联络。联系电话83886368、83886589。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