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主要针对产品在工作中周期性的发热和冷却条件下,灯具不能变得不安全或过早的损坏,影响灯具的正常工作。
适用于:
1) 产品在开发后期测试中检查其性能,耐久和在使用中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最初的数据摸底;
2) 认证工程师在新产品申请证书和已有产品修改证书时,对其进行的内部性能测试。
注:部分零部件或数据参数修改可能会影响其性能的,均需做此测试(如:电压修改,添加新的电子元器件:变压器,镇流器等)
3) 对于灯具的光源变更(如:新的供应商)需做此测试的,由相关负责人决定;
样品准备:
1) 新产品样品由负责该项目的研发工程师提供,交于相关认证工程师(CA负责人指派);
2) 已有产品应添加新的电子元器件需做此测试的样品由样品间协助认证工程师完成,新的元器件由采购提供;
3) 新光源由采购提供;
测试流程:
1) 负责人在提供样品给认证工程师的同时,应填写《性能测试记录》,便于追溯;
2) 认证工程师在测试开始前,应选好测试光源,调节好环境温度和测试电压;
a) 测试光源:一般选取产品正常使用的光源,若光源为新光源,则应先老化后在进行测试;钨丝灯:老化24h;荧光灯和其他气体灯 100h;(IEC 60598 附录B)
b) 测试环境:根据标准要求,应放在烘箱内测试,由于设备原因,我们目前采取的是取一房间,用空调来调节测试环境温度,测试时,房间应密封,尽量保持测试环境温度不变;环境温度应保持在(ta+10)℃±2℃,除灯具上另有标明 ta=25℃,一般我们采取灯具在正常使用中的环境温度ta+10℃测试;
c) 测试电压:对于钨丝灯灯具,测试电压为其额定功率时电压的1.05倍(如:额定功率为50W的钨丝灯的电压为230V,则测试电压V=230x1.05=241.5V);对于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灯具,测试电压为其额定电压的1.1倍(如:额定电压为240V的荧光灯,其测试电压V=240x1.1=264V)
3) 认证工程师在测试期间,应时刻注意观察灯具的测试情况,如因损坏而停止工作时,可依据IEC 60598-1的12.3.1 e)来判断,如灯具的光源损坏时,应替换该部分,继续进行测试(可参考 IEC 60598-的12.4.1 G);
测试周期:采取7个连续24h周期,每个周期中的前21h点亮,后3h断开电源(可用时间定时器来控制),前6个周期(正常工作日6天)正常测试,后1个周期(测试的第7天)做非正常测试,具体可参考IEC 60598-1 的附录C;
测试结果判断和记录:
1. 用目视检查灯具,对于轨道安装的灯具,需检查其轨道系统的轨道和零部件;灯具的任何部分均不得损坏,影响灯具的正常适用(如:塑料灯座,灯罩等不得变形)
2. 认识工程师做好测试期间的所有记录,包括: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测试日期,测试状态,
参考标准:
IEC 60598的12章和附录B,C;EN 60598-1的12章和附录B,C